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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授予福建省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称号的决定

2020-10-15 08:45:53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作者: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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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贵单位2020年9月10日向我会提交的关于申请复审命名‘中国鲍鱼之乡’的函,按照《全国特色水产品之乡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于2020年9月16日?17日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了实地考察,审阅有关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召开了复审会。
  专家组认为,连江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鲍鱼产业发展,产业规模保持全国领先,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显着,连江鲍鱼品牌效益凸显,科技支撑有力,产业进步明显,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特色水产品之乡的评审条件和要求,建议继续授予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的称号。

  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决定继续授予连江县中国鲍鱼之乡的称号,自2020年9月28日起,有效期五年。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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