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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养殖河?加工企业复核结果的通知

2021-01-12 08:50:10来源: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作者: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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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水协〔2021〕01号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要求,我会组织专家对荣成市泓泰渔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复核,经材料审查、现场核实和网上公示,该公司符合《养殖河?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要求,通过复核,《养殖河?加工企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不变),有效期为2021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4日,现予以公布。
  加工企业名称
  /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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