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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中国渔政受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举报数量相对稳定

2021-12-22 10:12:26来源:中国渔政作者: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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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平台受理并处理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非法捕捞举报线索301起(包括督察督办重点案件13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70.99%,同比减少17.31%,环比增加0.67%。

  从类型分布情况看,受理的301起举报线索中,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95起,占比31.56%,环比减少11.21%;涉渔“三无”船舶的举报受理数量为95起,占比31.56%,环比增加63.79%;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86起,占比28.57%,环比增加3.61%;禁渔区内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24起,占比7.97%,环比减少47.83%;其他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数量为1起,占比0.33%,环比减少80.00%。详细情况见图1、图2。

  图1 举报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2 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地域分布情况看,举报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为75起,占比25.08%,环比增加31.58%;浙江省为57起,比10月份增加20起,环比增加54.05%;湖北省为47起,比10月份减少5起,环比减少9.62%;安徽省为26起,比10月份增加4起,环比增加18.18%。上海市、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河南省和云南省的举报受理数量比10月份均有所增加;湖南省、四川省、江西省和重庆市的举报受理数量比10月份有所减少。详细情况见图3、图4。

  图3 举报受理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4 举报受理省际月份对比图
  从重点案件反馈情况看,11月份涉及长江禁捕范围督察督办重点案件13起,各省份已完成核查并反馈。从查证情况看,经属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现场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情况8起,占比61.54%;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况4起,占比30.77%;举报线索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1起,占比7.69%。详细情况见图5。


  图5 督办案件省份占比图
  从举报来源数量变化看,举报受理的301起涉及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举报线索均为微信举报。从旬度变化来看,11月中旬举报受理数量较多,为119起。详细情况见图6。

图6 每日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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