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新批准5家国家级
水产原良种场
按照《国家级
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与复查办法》有关规定,经验收和审查,1月10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批准象山港湾
水产苗种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国家级
水产原良种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准
象山港湾
水产苗种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大黄鱼良种场(命名为“国家级宁波象山大黄鱼良种场”),
安徽蓝田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家级乌龟良种场(命名为“国家级安徽无为乌龟良种场”),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刺参良种场(命名为“国家级山东荣成刺参良种场”),
威海长青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级海带良种场和皱纹盘鲍良种场(命名为“国家级山东荣成海带良种场”“国家级山东荣成皱纹盘鲍良种场”),
南通龙洋
水产有限公司为国家级刀鲚原种场(命名为“国家级江苏海安刀鲚原种场”),并颁发《验收合格证书》,有效期5年。
《通知》指出,国家级
水产原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整理、保存原种种质资源,并按照原种标准和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运用完善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培育原种亲本,为良种场、苗种场提供繁殖用亲本。
《通知》明确,国家级
水产良种场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良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运用完善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格的管理措施,保存和选育种用遗传材料和亲本,为
水产苗种繁育单位提供良种亲本。
《通知》要求,相关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督促相关
水产原良种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水产原良种场生产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保种制度,强化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原良种保种,为我国
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