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673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家级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黑农厅函〔2021〕1047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创建2023年国家级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单位进行了考核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查看、资料查阅、质询讨论,并通过专家组汇总会议评议,拟推荐以下4家单位申报2023年国家级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3年10月31日起至11月4日止。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渔业渔政管理局实名反映,联系电话:0451-84614534,电子邮箱:13845108028@163.com。来信请寄哈尔滨市南岗区文中街4-1号,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3年拟申报国家级
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企业名单
1.五常市龙凤山水库管理处渔业养殖场考核验收得分92分;
2.巴彦县龙溪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考核验收得分90分;
3.黑龙江省兴凯湖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考核验收得分90分;
4.庆安县商东
水产养殖场考核验收得分90分。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