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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2019-09-17 16:52:56来源: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作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编辑:bianj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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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 

  为加强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人工鱼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人工鱼礁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保证人工鱼礁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农办渔〔201866号)和《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等规定,我局制定了《人工鱼礁建设项目验收工作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存在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吴珊珊;联系电话:010-59192934;传真:010-59192965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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